1.5.15—038  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 -九游会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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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038  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11时12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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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纳税人建筑业工程项目完工后,应自建筑业工程项目完工之日起30日内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项目报告。
【设定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6〕128号)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报告表》

2

 纸质、原件

2

建筑业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报告或工程结算报告书复印件

1

 纸质

【办理渠道】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通办范围】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各地办税服务厅电话可点击》》查询
【办理流程】

【申请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还需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1.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2.办税服务厅办理,点击》》查询办税服务厅地址。
【办理时间】 8:30-12:00;15:00-18:00(夏令时) 8:30-12:00;14:30-17:30(冬令时)(以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为准),详细点击》》查询各办税服务厅具体办理时间。
 【操作路径】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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