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表证单书下载”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认为出口退税有关证明出具有误需要作废的,应向原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提申请作废已出具证明,并提供已出具的纸质证明全部联次。
6.未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纳税人,本事项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7.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免税卷烟,因指定口岸海关职能变化不办理报关出口业 务,而由其下属海关办理卷烟报关出口业务的,自海关职能变化之日起,下属海 关视为指定口岸海关。从上述下属海关出口的免税卷烟,可按规定办理免税核销手续。
8.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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