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税务:“典”润民心 与税同行 -九游会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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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税务:“典”润民心 与税同行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1日14时07分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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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设立“流动普法摊”

  “民法典规定,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在福州市仓山区,一个民法典普法摊位吸引了不少社区居民驻足。

  2024年5月是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5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在福州市仓山区大掌柜商业街设立“流动普法摊”,开展“普法入民心税惠千万家”宣传活动。

  税务干部为纳税人缴费人答疑解惑

  活动中,税务干部坚持当好群众身边的“宣传员”,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讲解了民法典的基本内容和蕴含的法律逻辑关系,呼吁群众积极学习民法典,主动运用民法典。积极为现场群众讲解和他们切身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对群众比较关心的房产转让、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60余次。“今天我不仅了解到民法典的相关法律知识,还学会在手机上办税缴费,税务局在家门口帮我们解决问题,真是太贴心了。”社区居民林女士开心地说道。

  据悉,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将继续带着“流动普法摊”走进社区、走进校园,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切实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普法需求,营造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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