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九游会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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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11时5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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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 http://fujian.chinatax.gov.cn/pingtanswj/)对外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东湖庄411号;邮编:350400;电话:0591-24131877;传真:0591-243399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区管委会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组织收入、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税收工作,以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力为目标,综合运用各类公开平台和载体,及时传递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增强税收工作知晓度、满意度,通过多渠道、深层次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为区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税务力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责、九游会真人的联系方式、领导简介、税收政策、政策解读、政府采购、其他公告等方面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其中:税收政策及解读49条,政府采购信息27条、其他公告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按规定办结,其中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申请1件,信件申请1件。

  (三)统筹管理情况

  将政务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健全政务公开考评体系,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落实“六稳”“六保”工作,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全面深入解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重点发挥门户网站阵地作用,及时开展信息公开栏目的更新和维护,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纸媒、办税服务厅、led屏幕等提升效果。通过网站纳税咨询信箱、12366热线等途径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创新推出“云税官”服务,加强与纳税人“线上”解答互动,累计为8.5万人次提供税费咨询;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引导纳税人办理各项纳税事宜,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组建了包括80名税务青年在内的“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税务青年突击队”,更好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对信息公开渠道更新维护情况及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门户网站设置的各类信箱共办理咨询信件6件,其中纳税咨询5件,税收违法行为检举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21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2

526

行政强制

4

5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95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有力促进税收工作的整体发展,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形式单一,缺乏创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够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政务公开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全面提高认识、创新公开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二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的理论政策培训和业务交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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