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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08时3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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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在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将税收法治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着力打造 “阳光税务”、“法治税务”,加强税收普法宣传,对焦“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提升了税收治理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的重大意义、提出的总体要求、指明的政治方向、明确的战略定位、确立的工作布局、提出的重点任务、阐明的重大关系、强调的重要保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升我局依法治税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020年,我局坚持组织收入工作原则,严格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打击虚开骗税、坚决做好留抵退税,切实抓好相关税收政策及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税收收入工作责任制;二是科学分解落实任务,强化收入目标管理;三是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抓组织收入的合力。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清理了与通知相悖的文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并按规定上报市局备案审查。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和完善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制定任务分解表,并具体到各个股室,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合作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决策审核机制,对于纳税人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坚持做到依法决策、集体把关,降低决策风险,充分发挥法制审核“防火墙”和“过滤网”的作用;三是健全纠纷预防和解决机制,贯彻执行局领导值班制度,组织专家团队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税大厅,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纠纷。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规范和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防止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滥用,消除权利设租、寻租问题;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我局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根据税务总局部署,落实好案件审理建议制度,逐步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运用充分的说理来论证处理违法行为的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严格执法,提升执法质效。我局立足于依法治税的核心工作,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征纳秩序,有效遏制了执法不公现象,2020年我局共作出税务行政处罚180笔;二是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考核,明确责任追究,强化依法行政力度;三是继续推行一局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杨为念律师为我局外部法律顾问人员,在我局与王家琳、周玉夫妻及叶金珠行政诉讼一案中作为我局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在福建鑫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我局查封的资产委托依法成立的第三方拍卖机构拍卖事宜中参与分析等,为更好地依法治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四是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督察。精心谋划、认真部署,做好税收执法大督查和税收疑点核查工作,提升执法质量;五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公示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29条、执法人员数量156人、欠税信息累计发布130条、委托代征14条、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5户等,上传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的音像、照片3户,办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5件;六是加强与法院合作。根据《关于建立法院与税务机关执法协作机制工作方案》(闽高法[2018]147号)规定。今年我局共移送法院执行或申请参与分配案件共8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税务行政复议应诉职能,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和税收行政复议规则的要求办案,按规定报备行政复议决定、录入行政复议统计数据、报送行政复议统计分析材料,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按规定在行政执法文书中落实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二是加强与法院的联合沟通协调,对涉及重大社会影响的税务案件,税务机关与法院充分发挥协调化解作用,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执行。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以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纳税人的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一是制定并公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了健全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更新权责清单。完善我局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开,全年公示的准予行政许可712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创新宣传方式,以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开展“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各项减税降费”、“社保费降准降率”等一系列助力防控疫情、支持复工复产税收支持政策宣传辅导,加强线上执法宣传辅导工作,确保了疫情期间税费政策落地见效,服务经济的平稳运行;二是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传仪式,并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纳税人大力宣传疫情支持税费减免、医社保缴费等税费政策。“宪法宣传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现场答疑200余人次,有力推动了我县广大纳税人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制定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把法律知识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通过会前学法、中心组理论学习、议事决策前学习等形式带头学法,率先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开展税务干部全员培训。采取讲座、视频培训、考试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邀请专家、领导为全体税务干部解读《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保密法》、《公务员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三是结合省局、市局“业务大比武,岗位大练兵”等活动,构建起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机制。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相关文件,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小组组长,并制定议事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发挥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专业人才缺乏。由于基层局人员紧缺,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和法律执业证书的优秀人才紧缺。税务工作有很强的专业性,但缺乏专业技能培训、施行轮岗制、人才激励制度等来提升税干的综合素质能力;二是执法不够规范。一方面存在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对于执法程序不够重视,对执法流程也是很熟悉,认为至于执法程序就算有些瑕疵,也不影响工作大局。另一方面,上级机关对于涉税违法案件的调查时限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并进行绩效考核。这就导致基层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往往不会等待手续办齐就先行调查取证。

(二)相关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在每年的新录用公务员中招收一定比例的法学、财会等相关专业的人才。严格执行执法资格考试,鼓励干部自学考取相关法律执业证书;二是完善培训方式,推动教育培训常态化。继续组织好每年的业务培训,引导干部采用网络学习、在线自测等方式利用好碎片化时间,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新入职公务员培训,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心理知识、应急处理等培训,全面提高税干的综合素质;三是完善政策法规查询渠道。提高查询平台易用性,提供文号查询、字轨查询、时间查询以及标题和正文关键字查询等基础查询功能,针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经常会以“通知”、“批复”等方式对于一些涉税业务做出零散规定的事实情况,可以考虑增加新政策推送功能,将新增加的政策法规推送到相关业务部门的执法人员电脑、手机,避免由于忘记查询政策法规库造成与最新政策脱节。

 

    三、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打算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十四五”时期我局干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税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提升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创建。多年来,我局始终将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重点,以崇法善治为核心理念,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并先后荣获 “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 “福建省红十字会人道荣誉奖”、“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 等多项省部级以上荣誉,连续多次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我局决定于2021年开始开展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推进依法治税。

(二)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合作。强化与法院的联动机制,实现信息高效沟通共享。税务部门支持和配合法院行政审判,而法院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拍卖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时,税务机关可以第一时间就被执行人欠缴税款申请参与分配。在建设尤溪县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的基础上,通过公布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让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这也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更是降低执法风险的有效手段。大多数执法监督只注重事后的问责与反馈,我局将加强执法监督的事前预警和事中干预,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国家税务总局尤溪县税务局

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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