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九游会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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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永安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21时34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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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贯彻意见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安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8-35591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永安市税务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认真梳理《福建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形成了以三明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并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监督,建设法治税务,有力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2023年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公告的方式,公告欠税信息1141户次;完成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3156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永安市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政务公开电话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2023年未发生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的各环节责任,严格把好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准确、真实。本单位制作的信息和公文,须经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能对外发布;重要的信息和公文,须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未经领导审核批准的,从未对外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置。依托市局政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按照《福建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要求的时限及时更新内容、发布信息,确保应公开的及时公开。二是优化纳税服务热线平台。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畅通服务渠道,完善税务咨询、政策解答、信息查询等功能,全面启动热线回访制度。三是加强线下宣传服务。通过税务分局信息公开栏、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税收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和税收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设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密、不泄密;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对违反保密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股室和个人,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1

行政强制

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多措并举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增强政务公开电话接听管理,确保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各项文件精神,强化信息工作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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